您好,查了很多材料,也问了很多律师都没有得到答案。想试着咨询下专业人士,咨询个用于新西兰签证的“无犯罪证明公证”问题。
答:
可以办理,行政处罚不是刑事犯罪;
所谓无犯罪记录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法定程序对当事人在中国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适用于当事人到境外定居、学习、工作、结婚或收养子女等事宜。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原是中国国籍但已移民并注销户口,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在中国临时居住的外国人需办理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公证书用于以下国家的,需提供申请人个人2寸彩色近照N+1张(N=公证书份数):哥伦比亚。
2、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