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国籍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未入国籍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申请人的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证明不具有中国国籍时,公证处可能会要求您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以排除同时具有中国国籍的情形(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我国不承认中国国民拥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加入其他国家国籍的公民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比如:外国人居留证等。
1、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2、公证云在线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