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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涉外 > 配偶已故,结婚证遗失的夫妻关系公证如何办理

配偶已故,结婚证遗失的夫妻关系公证如何办理

2019-08-28 09:01:00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3657


问题:叶某申请到美国探亲,在申请的相关资料表格上填写了子女及丈夫(刘某)情况,现美国使馆需叶某提供刘某的死亡公证及叶某与刘某的夫妻关系公证。查刘某已于1990年死亡,叶某持有刘某原单位及派出所的证明,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叶某称,由于历史原因,结婚证遗失,民政部门的档案也无从查找。


请问:怎么办理夫妻关系公证书?



解答


        根据司法部公证司《关于为申请加入外籍的当事人办理其已死亡的父母的结婚公证书的复函》([90]司公字第43号)(见《公证规章汇编(2010年版)》第542页),夫妻关系属亲属关系,派出所是亲属关系的证明机构,可依据派出所的证明,直接证明叶某与刘某的夫妻关系公证。可以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公证书,可在证词中注明已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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