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台公证业务愈发火热,赴台就学、交换生不在少数,旅游探亲更是盛行。到台湾的目的不同所需办理的公证事项也大不相同,今天主要分享下到台湾读书需要办理公证事项相关问题及其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① 毕业证书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公证应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毕业集体合影原件;如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已丢失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并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② 亲属关系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申请人本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关于台湾地区公证书在福建省使用须经比对的通知》(闽司[2002]243号)的要求,发往中国台湾使用的公证书,应经省公证协会审核后寄送公证书副本至台湾海基会,当事人通常在公证书副本寄出7-10日后,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公证处在受理了当事人在网上受理平台的公证申请后,会在两日内通知当事人将在网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带至我处向工作人员出示及核对,并缴纳相关的寄送公证书副本的费用。在通过公证处的审核后,公证处将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书副本寄往省公证协会审核并转寄至台湾海基会。届时当事人可自行来我处领取公证书原件或是选择用邮寄的方式将公证书寄送至当事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