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零跑腿公证咨询
    全天候接听 | 一对一贴心服务
    客服热线 400 878 0020
    在线咨询 立刻咨询
    微信咨询
公证指南 >财产约定协议 > 婚后按揭购房约定为女方个人所有,可以公证吗?

婚后按揭购房约定为女方个人所有,可以公证吗?

2020-01-09 10:34:57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3404


问:男女双方于2007年1月8日登记结婚,2007年1月15日女方以个人名义与房产公司订立购房合同,购买按揭住房一套,并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现双方欲签订一份婚后财产约定书,约定上述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个人偿还房贷本息,其他财产未作约定。请问这样的约定可以公证吗?


解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除婚前财产外)应遵循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定的原则,据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后的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如果该夫妻申请办理婚后财产约定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告知女方应当偿还的房贷是女方个人债务,今后用于偿还房贷本息的款项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指南: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有帮助(2
没有帮助?点我咨询
分享到:
您有任何问题,请在这里提问~
最多输入260字
精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