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许可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非中国居民的,提交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2、申请人为法人(企业)的,应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许可证;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结合各地政策调整,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差别,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登记地在本处所在地;
②许可证颁发地在本处所在地;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