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简介:
杭州市东方公证处 (原浙江省公证处)是经司法部、省编委批准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司法证明权的机构。浙江省公证处拥有一支年轻、高素质的公证人员队伍,所有公证员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知识功底过硬,工作经验丰富。
近几年来,公证处办理了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公证,在金融、房地产、公司事务及提存、证据保全等公证业务领域取得了一定成就,所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发往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我省的法制建设、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自一九九三年四月成立以来,本处以创办文明规范服务的公证窗口为目标,以真实、合法为基础,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效率第一”的工作宗旨,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全方位地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有效地维护了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处人员以“团结、勤奋、严谨、求实”自律,艰苦创业,锐意进取。处内部管理科学、严格。实行电脑网络化办公。人员素质好,服务意识强,从业清廉,受到广泛赞誉。 本处连续多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曾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获省级文明公证处的荣誉称号。
公证处办证点:
办证点办证点: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
,0571-852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