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通淮公证处简介:
泉州市公证处于一九八六年五月九日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办理涉外业务并报司法部备案.我们率先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在《泉州晚报》向全市人民推出了《泉州市公证处社会服务承诺》,一般民事,经济公证八个工作日内出证,以质量和效率使公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我们坚持以改革求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在建立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条件下,我们振奋精神,敢为人先,“追求卓越,不追求完美”.作为公证员,我们尊重知识,推崇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渴望体现公证制度的价值.
公证处办证点:
办证点办证点:泉州市鲤城区民权路益民楼E-2第4-5层
,0595-22160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