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金剑公证处简介:
自贡市金剑公证处的前身是1982年5月随着司法行政机关的成立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的自贡市贡井区公证处。2006年以前一直为行政体制,200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和《自贡市司法局关于公证机构冠名和执业区域调整的通知》(自司发[2006]102号)的要求,更名为四川省自贡市金剑公证处,是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监督、指导的国家事业单位,依法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执业区域为自贡市的自流井、贡井、大安、沿滩四区。主要业务是受理承办国内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事项和法律咨询服务。全处现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执业公证员3名(男,中共党员,法律本科1名、法律大专1名、高中学历1名,三级公证员1名、四级公证员1名,40岁以下1名、50岁以上2名)、公证辅助人员1名(女、30岁,法律大专)。
公证处办证点:
办证点办证点:贡井区筱溪街大公井
,0813-330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