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既然交警队已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加盖公章,该复印件已能满足保险公司的使用要求,无需公证。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安局的询问笔录是执法机关的公务行为,不是普通的民事行为;其所形成的询问笔录是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公务记录,故其原件的确定应当由执法机构自行确定,无需公证机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