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毕业证、结婚证、出生证往往存着存着就不知道丢哪去了,特别是经过几次搬家的,平时也用不到,当要出国的时候需要办理公证事项时,才开始翻箱倒柜的寻找却一无所获,怎么办?没有证书,公证也就无法办理了,改怎么解决呢?
Q:结婚证丢失了,如何办理结婚证公证?
A:首先应先去原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不能补办的,应由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馆)根据档案记载,开具有关结婚的证明,提交给公证处。
Q:毕业证书丢失的,如何办理学历公证?
A:由原发证书学校补发毕业证书或出具学历证明,公证处证明补发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Q:出生证丢失或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如何办理出生公证?
A:首先应明确是办理出生公证,还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证书公证。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不能办理证书公证。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可以向原签发单位(医院)申请补发,或在取得原签发机构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原签发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发。出生公证则可以通过提交派出所或由人事档案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出生证明,以及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来办理。
总的来说,证书丢失,需要做的是找到证书的相关单位补办或出具证明,再交到公证处,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公证员,做好万全的准备,以免做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