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或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有关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记载证明、出生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出生户籍证明等);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薄、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
4、如公证书需要附照片(根据使用国家或地区的要求提供),申请人应提供本人两寸证件照若干(张数为所需公证书份数+1),若申请人在境外的,还应提供申请人与照片系同一人的照片证明;
5、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6、可以受理此项业务的公证处: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出生地。
注:
①申办本公证的,申请人的生父母一般应亲自到公证处证明子女的出生情况,因故不能前往的,可由知情长者证明当事人的出生情况。
②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如出生证或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有关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记载证明、出生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出生户籍证明等
派出所出具的入籍证明也可以吗?
只要证明上面有体现您的父母亲和您的关系, 以及您父母亲的身份证,还有您的出生日期,就可以,您和您父亲的户口本在同一本上面吗?
不在一起
如果没有的话,直接去派出所开具证明就可以 了。若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可由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本做辅助材料。以此作为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