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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委托 > 保证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保证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2019-04-15 14:26:44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4018


      保证是担保的意思,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按照这一合同,保证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的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或赔偿损失。



保证委托公证申办所需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4、与保证的债权债务相关的合同材料(如借款合同等);


5、法人提供保证的,应提供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保证的会议决议;


6、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办委托书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委托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苦难的,可以盖章或捺指纹。

3、委托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可受理公证处


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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