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零跑腿公证咨询
    全天候接听 | 一对一贴心服务
    客服热线 400 878 0020
    在线咨询 立刻咨询
    微信咨询
公证指南 >家庭财产分配 > 协议一方已死亡,能否证明其在协议上签字属实的公证

协议一方已死亡,能否证明其在协议上签字属实的公证

2019-06-20 10:56:19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4115


案例

      一户人家,父亲为某房产所有权人且已死亡,父亲死亡前曾与及其子女共同签订分家协议,将该房产分给长子所有,死者与所有的子女均在协议上签字并按手印。现死者子女来本处申请办理该分家协议中的签字属实公证,且死者的所有子女均认可上述协议并确认签字系本人亲笔签署。

请问:能办理分家协议上签字属实公证?

解答


一、因公证员无法知晓死者究竟有没有在生前亲自签署协议,故无法为当事人办理直接“证明协议上所有人包括死者生前的签字属实”的公证。


二、证明签字属实,要么由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亲为,要么由其亲自确认,否则公证机构不是鉴定机构,无权“认定”死者生前签字属实;要么由裁判机关依证据裁判,此时裁判亦为一种司法推定(非法定的推定),司法推定本身就是解决事实真伪不明时的一种司法裁判手段。而公证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其仅能证明事物的“真实性”,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无权使用这种“司法推定”,自然无法根据“证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言或声明”推定、认定已消灭的民事主体(死亡)生前是否“确实签署了文件”。


三、在继承程序中,如所有继承人均认可死者生前协议或未经公证之遗嘱的有效性,则属于对遗产范围或遗嘱效力的确认,实务中一般予以认可,但这是继承人基于《继承法》对自己继承权的行使,与案例中基于“签订协议行为”的“确认协议签字属实”不同。


综上所述,公证员是无法办理分家协议上签字属实公证。


有帮助(3
没有帮助?点我咨询
分享到:
您有任何问题,请在这里提问~
最多输入260字
精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