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零跑腿公证咨询
    全天候接听 | 一对一贴心服务
    客服热线 400 878 0020
    在线咨询 立刻咨询
    微信咨询
公证指南 >涉外 > 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结婚证可以在内地公证处公证吗?

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结婚证可以在内地公证处公证吗?

2019-09-03 10:08:46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3173


请问: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结婚证能否在大陆公证机构直接使用?



解答


一、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依《宪法》与《特别行政区法》实施不同于内地的法律制度,属于另一个法域,故在香港形成的证据(包括书证)应有法律特别规定或应经必要的法律程序方可在内地认定。反映在内地证据法上,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二、实践中应依上述规定,由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证明该结婚证后转递给内地,方可在内地使用。





有帮助(1
没有帮助?点我咨询
分享到:
您有任何问题,请在这里提问~
最多输入260字
精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