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居民一旦移民定居国外货港澳台地区,原户籍就会被注销,当想回国办理一些事项而需要证明自己的原户籍时,就需要户籍注销证明公证了。
所谓户籍注销证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因定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而注销户籍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国内人士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提交护照复印件
②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证
2.可以证明户籍注销的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赴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提交台湾地区身份证或定居证明,如台湾地区入境证或定居证副本等;赴国外定居的,提供定居国的定居证明、长期居留证明、入籍证明等;赴香港、澳门地区定居的,提交香港、澳门地区定居证明);
3.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公证和受托人身份证
4.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简单的说,办理户籍注销证明公证所需的资料包括: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