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之前在公证处办理了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已消除证明”的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因公安机关将身份号码登错,可以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关于徐××身份号码错号更正”的证明,要求公证处重新办理公证吗?
答:因公证书所附证明上的错误系公安部门造成,并非公证证词出错,可重新办理公安部门的“更正证明”影印本相符公证,并寄送副本。前一公证书无需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