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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涉外 > 父母离婚,办理出生公证,一定要父母一起去吗,一方去办可以吗?

父母离婚,办理出生公证,一定要父母一起去吗,一方去办可以吗?

2019-12-03 10:05:50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4387


问:父母离婚,办理出生公证,一定要父母一起去吗,一方去办可以吗?


答:您好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则由其一方监护人去办理即可,若父母离婚,则父母的婚姻状况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出生公证办理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的父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①户籍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出生证明;

 ②《独生子女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结婚证;

④父或母户口簿可以体现该关系的,父母同一或各自户口簿+父母亲结婚证;户口簿没法体现该关系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父母亲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相应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协议)。


更多详细材料及办理入口:出生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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