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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财产约定协议 > 什么是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什么是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2020-02-12 10:12:32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2816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之间或未婚夫妻之间就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和权益分配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形式?


    我国夫妻财产约定有两种常见的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的协议,即婚前财产约定,婚前财产约定订立于结婚登记之前,生效于结婚登记之时;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即夫妻财产约定。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2)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为夫妻的,应提供结婚证,尚未登记结婚的,双方均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单身证明)。

(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4)夫妻财产约定所涉及的财产权利凭证(房地产权证、存折、存单、股权证明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补充: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可向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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