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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 公证书都有强制执行效力吗,什么条件下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范围如何?

公证书都有强制执行效力吗,什么条件下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范围如何?

2020-05-14 11:02:03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3265


    在所有的公证文书中,并不是所有的公证文书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只有赋强公证文书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特殊公证活动。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物)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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