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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可以变更么?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可以变更么?

2020-05-18 10:34:17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2865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可以变更么?当然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前提是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父母双方离婚后,原来的生活模式被打破,孩子不得不重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有些孩子很快适应了新生活,但有些孩子无法适应,他们过得很不幸福。又或者是,离婚若干年后,原获得抚养权一方无法再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关爱,而另一方完全有能力做到。为了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变更抚养权是最好的选择。



子女抚养权归属要如何变更呢?


1
双方协议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一般情况,这样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而变更抚养权时,如果还涉及到子女户籍迁移、出国等问题,有些部门可能会要求对抚养权协议进行公证(此处划重点)。



2
一方要求变更


若协议不成,还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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