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零跑腿公证咨询
    全天候接听 | 一对一贴心服务
    客服热线 400 878 0020
    在线咨询 立刻咨询
    微信咨询
公证指南 > 办理贷款抵押公证是否需公司全部股东本人亲自签名?

办理贷款抵押公证是否需公司全部股东本人亲自签名?

2020-07-10 10:29:20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3472


请问:在办理抵押贷款公证时,涉及公司的房产作抵押的,是否需全体股东本人亲自签名。如该公司提供了股东会决议,应该怎样认定是本人签名?


解答:

一、《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公司章程对贷款抵押行为的表示机关有限制的,遵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决议的,公证员审核该决议的真实性,审核方式根据具体案情酌定。


有帮助(3
没有帮助?点我咨询
分享到:
您有任何问题,请在这里提问~
最多输入260字
精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