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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委托 > 异地授权委托书作为公证证明材料时是否需经公证?

异地授权委托书作为公证证明材料时是否需经公证?

2020-07-23 10:33:23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2342


问题:异地公司A与本地企业B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并申办合同公证,A提供加盖公司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异地授权委托书,用于授权经办人代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请问异地授权委托书能否直接作为公证证明材料在办理合同公证中使用?


解答:我国并无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异地授权委托书(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必须经公证后才能使用。但出于降低公证风险、维护当事人交易安全的考量,若公证员无法确认异地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经公证的异地授权委托书,以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公证的安全性。具体情况请以公证员的答复为准。在线办理委托公证可微信小程序上搜索“微公证”小程序,足不出户,公证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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