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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家庭财产分配 > 执行证书有什么用,怎么办理,有什么注意事项?

执行证书有什么用,怎么办理,有什么注意事项?

2019-01-18 09:21:58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8782


  执行证书是指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规定的义务,债权人向原公证机构要求出具的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凭证。


  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必须是已经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同时,必要到原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处在出具执行证书前会依原合同约定的核实程序,向债务人核实债权人所述债务,债务人可以对债务提出异议,但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



一、功能及作用


  由公证人依法制定的公证文书,在形式上,所载事实及法律行为具有高度盖然性,能证明执行债权的存在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因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排除了诉讼,执行证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执行力,除确有事实或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外,人民法院不经审理,即可据以强制执行。


  因此,自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出具起,无法通过诉讼处理债务逾期纠纷。只有在申请出具执行证书阶段,公证处作出不予出具执行证书,或者日后出具的执行证书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协议各方方可通过诉讼解决。


  此项公证因不需经过法院审判程序即可经公证人员依简易、迅速程序做成,对于减轻法院讼累,节约司法审判资源,帮助当事人快速有效解决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债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债权人委托他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2、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3、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凭证,债务人是否按债权文书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证据材料,债务人违约证明;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按照债权文书约定宣告债务提前到期的凭证;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登记取得的相关抵押权、质权凭证;

4、请求办理执行证书的书面申请书。



三、办证各环节应注意的事项


1、申请与受理:

申请执行证书,由原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公证处管辖。


2、审查与出证:

① 是否超过执行申请期限;

② 债权人是否按债权文书的规定履行了义务;

③ 是否按约定向债务人对履行情况进行确认;

④ 执行标的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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