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妻子在四年前去世,生前与丈夫共有房产四处,房屋产权登记于丈夫名下,丈夫及子女对妻子遗留的房产四年来一直未提出继承申请。现丈夫欲立遗嘱,处分其与已故妻子共有的全部房产,并办理遗嘱公证。
请问:丈夫是否有权对夫妻共有房屋进行处分?
解答:在妻子遗产未完成遗产分割前,丈夫仅有权处分其自己具有完全所有权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