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零跑腿公证咨询
    全天候接听 | 一对一贴心服务
    客服热线 400 878 0020
    在线咨询 立刻咨询
    微信咨询
公证指南 > 被查封的房产涉及拆迁能否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被查封的房产涉及拆迁能否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2020-12-24 11:16:16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1870


问题:法院查封的房产涉及拆迁,需办理房屋面积、现状及房屋内财产清点保全证据公证,是否可以办理?谁作为申请人比较合适?


解析:综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司法部《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的规定,答复如下:


1、可以受理保全证据公证,应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2、此项保全证据公证的申请人可以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也可以是人民法院,但是因有法院查封在先,以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名义申请的,应该经查封法院的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如果是拆迁人或法院作为申请人,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时,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有需要,应该通知申请查封的诉讼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到场。


建议拆迁人组织评估机构在保全的同时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进行价值评估,确定补偿安置款的数额,并将该补偿安置款项先行提存保管于公证处,待诉讼结束,按照法院判决及拆迁安置协议进行分配。


3、保全过程中,公证员应当客观全面记录该房屋的现状,全程、全方位拍照、摄像,对屋内的物品清点、记录;如有需要,应对拆迁人或法院封存上述物品的过程进行监督。



有帮助(1
没有帮助?点我咨询
分享到:
您有任何问题,请在这里提问~
最多输入260字
精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