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是指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购房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本人名下房产的相关事宜。如房产购买、房产过户、登记、抵押、解押、出售、出租等活动。
委托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指印,日期等。
一般来说,委托期限不宜过长,适当为宜,具体参考当地公证机构在落实司法部“五不准”的过程中的具体规定。
通过公证可以有效的防止纠纷,减少诉讼,除此之外,办理房产委托公证还有如下好处:
(1)委托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即委托人单方签署委托书,受托人持委托书从事民事活动,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一旦签署了委托书,特别是全权委托受托人办理所有事项,那么在办理过程中,委托人将失去对房屋的控制,而且还要承担受托人售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房产委托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无效委托或假委托等现象的发生,并防止因为委托代理权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
(3)有关部门为了保障产权人的利益,要求房产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公证,方能认可使用。
房产委托公证可通过“微公证法律服务”小程序零跑腿在线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