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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声明 > 中英文名一致声明书公证,境外人士常居中国都需要的公证!

中英文名一致声明书公证,境外人士常居中国都需要的公证!

2019-04-11 14:17:09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3144


      随着中国世界影响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士到中国来定居、创业、做生意等,为了方便沟通和记忆,他们(境外人士)往往会给自己取一个中文名,但是怎么证明他们的中文名与英文名是同一个人呢,特别是在中国购房、注册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就需要有一个表示其中英文名系同一个人的声明!这也就是声明书公证之中英文名一致。


  声明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中外文名一致的声明是指境外人士为便于在中国大陆进行购房开立银行账户注册公司等民事法律行为时而需要使用中文名字,所作的中文名与外文名系同一人之声明。


 

中外文名一致声明公证所需资料:


1、声明人的护照;


2、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3、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声明行为地。

2、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声明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4、声明内容自声明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但声明人本人有限定生效时间的除外),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相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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