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世界影响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士到中国来定居、创业、做生意等,为了方便沟通和记忆,他们(境外人士)往往会给自己取一个中文名,但是怎么证明他们的中文名与英文名是同一个人呢,特别是在中国购房、注册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就需要有一个表示其中英文名系同一个人的声明!这也就是声明书公证之中英文名一致。
声明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中外文名一致的声明是指境外人士为便于在中国大陆进行购房、开立银行账户、注册公司等民事法律行为时而需要使用中文名字,所作的中文名与外文名系同一人之声明。
1、声明人的护照;
2、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3、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声明行为地。
2、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声明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4、声明内容自声明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但声明人本人有限定生效时间的除外),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相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
中英文名一致声明书模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