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到来总是那么的让人触不及防,“黄昏之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少见的是如何完美的提前处理好财产规划,避免再婚夫妻之间以及各自的子女之间在诸如赡养照管、财产赠与、遗产继承等环节产生矛盾引发纠纷,防止因财产处置规划不当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就显得格外重要。那么,再婚老人如何通过公证做好财产规划呢?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也称婚后财产约定公证或婚内财产约定公证,顾名思义,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夫妻双方的共同申请,依法证明夫妻之间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配以及权利义务事宜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对于诸如房产、股票、存款等家庭常见资产进行细致的约定,从而明确财产归属标准,细化财产分配规则,避免由于缺少约定而造成日后财产流转过程中的麻烦。
1、协议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2、协议人双方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协议人双方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4、与协议有关的财产权利凭证原件,如房屋所有权证等;
5、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书);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很多再婚老年人为了避免自己去世后两方各自的子女之间因财产继承产生纠纷,选择在生前就将自己的财产(房产居多)赠与给己方的子女。赠与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定赠与合同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有两种方式:分别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证明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
以赠与书公证为例,所需材料如下:
1、赠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赠与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且需夫妻共同申办公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3、赠与人系法人的,需提供公司有权决策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的同意赠与的会议决议;
4、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赠与人与受赠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6、赠与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
7、赠与书(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8、赠与所涉财产系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应同时到场表示同意该赠与;若所涉财产系按份共有的,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该赠与。
赡养协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赡养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
1、赡养人夫妻、被赡养人夫妻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结婚证;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赡养人的收入证明;
4、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书);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依照法律和本人意愿,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去世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予以证明的活动。老年再婚夫妻的任一方,如果希望将自有的财产在死后做个安排,则可以对于归属个人所有的财产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人。通过公证的方式订立遗嘱,有非常明显的优势。
1、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遗嘱人与受益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4、遗嘱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有财产的,建议权利人夫妻均订立遗嘱):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
6、遗嘱文书(公证处可提供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