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设立、注销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很明显是可以的,只需一个委托书公证即可。
那么,用于公司设立注销的委托公证如何办理呢?
1、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公章;
2、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根据章程规定为股东会或董事会)的会议决议或清算组的清算报告;
4、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1、申办委托书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委托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苦难的,可以盖章或捺指纹。
3、委托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