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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家庭财产分配 > 两人共同房屋还贷期间,能否直接公证给下一代?

两人共同房屋还贷期间,能否直接公证给下一代?

2019-12-10 09:56:55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3432


问:和老公一起买了一套房子,写的两人的名字,贷款20年,现在要离婚了,想把房子公证一下,到贷款还完时,房子直接划到孩子名下,不知可不可以?


答:您好,离婚协议中可约定房子给孩子,视为赠与。详细情况可到公证处面询,以公证处的回复为准。离婚协议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可一般包括: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书);

5、有关的财产权利凭证;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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