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指财产继承,即公民死亡后,按照法定程序,将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财产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来说在我国,遗产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被继承人(死者)生前与他人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死亡后,扶养人履行完毕协议约定的义务后,享有接受被扶养人在协议中约定的遗赠财产的权利。
被继承人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形式将其财产遗留给指定受益人的,在其死亡后,指定受益人属法定继承人范围的,通过遗嘱继承取得遗产;指定受益人属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通过接受遗赠的方式取得遗产。
在上面两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全体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通过继承取得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假设遗产实际价值200万元,债务是250万元,继承人因为继承了遗产,因此应当承担并偿还的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200万元),对于剩余的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50万元),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偿还。如果继承人不再偿还剩余的50万元的债务,债权人也无权再继续要求。
当然了,如果您不想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