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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家庭财产分配 > 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意外过世,该怎么继承?

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意外过世,该怎么继承?

2020-05-27 10:43:13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2920


      天有不测之风云,特别是在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中(如台风、地震、海啸等),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那么该如何继承?


举个栗子

    王某与李某夫妻两及二人的独生子女李小某在同一车祸中身亡,王某的父亲已去世,母亲孙某健在。李某的父亲已去世,母亲黄某健在,其继承人孙某和黄某来到公证处,无法提供其三人的死亡先后时间证明,所以不能确定三人的死亡先后时间。

——本案例源自:律政公证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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