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据了解,各地拆迁政策不一,安置人口一般仅涉及补偿标准等,不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产权人一般为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欲将安置房产公证至子女名下的,一般是办理赠与合同等公证,但产权登记属不动产登记中心事务,是否能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需咨询相关拆迁办与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登记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这是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具体请与当地公证机构及相关部门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