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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房产交易 > 房地产公证包括哪些,房产怎么继承?

房地产公证包括哪些,房产怎么继承?

2020-01-05 10:27:23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3175


    房地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地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地产公证的种类广泛,常见的公证事项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公证、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转让协议公证、房产互换协议公证、房产分割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的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产的保全证据公证以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2016年7月5日,1991年出台的《司法部 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被废止,不再强制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现法定继承房产过户有三种途径:

① 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② 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③ 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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