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明确相互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名义代持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名义代持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且配偶需到场共同申办公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3、名义代持人系法人的,需提供公司及公司股东出具的知悉代持情况的相关证明;
4、实际持有人(出资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5、代持股权所在的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6、相关转账凭证、出资付款凭证;
7、股权代持协议(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8、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结合各地政策调整,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差别,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1、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2、该类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