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零跑腿公证咨询
    全天候接听 | 一对一贴心服务
    客服热线 400 878 0020
    在线咨询 立刻咨询
    微信咨询
公证指南 >涉外 > 经历公证(非法人组织经历)

经历公证(非法人组织经历)

2024-03-27 21:26:48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11949

经历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在我国境内某段时期的活动经历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我要申办
材料说明
注意事项
相关问题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4、被证明经历的文件:如工商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经历等证明材料,若工商公示可以反映经历变更全部或部分情况,单位可以不要求或部分要求出具相关证明;非法人组织出具的参与较为重大的工作事项或活动项目的证明及与之相关的合同、证书、文件等。

5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结合各地政策调整,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差别,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经历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本处所在地

2、经历事实发生在域外的,一般不予办理。

3、非法人组织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4、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事项。

有帮助(0
没有帮助?点我咨询
分享到:
您有任何问题,请在这里提问~
最多输入260字
精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