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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 房屋租赁合同超过20年可以公证吗?

房屋租赁合同超过20年可以公证吗?

2020-07-15 10:29:36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2216


问题:一外商租赁一单位楼房,约定租赁50年,要求公证。然而法律规定是20年,他仍坚持50年,因为他50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了。请问这样的租赁合同可以公证吗?


解答:

一、关于租期。《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故,公证机构在告知上述法律结果并在公证词中载明保留意见后,可以进行公证。因为超过部分无效,不会影响合同整体效力。


二、关于租金。租金支付不符合交易习惯;一次性支付五十年租金,且三十年租期无法律保障,合同双方权益显著不平衡。公证一般会向不利方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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