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一、关于租期。《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故,公证机构在告知上述法律结果并在公证词中载明保留意见后,可以进行公证。因为超过部分无效,不会影响合同整体效力。
二、关于租金。租金支付不符合交易习惯;一次性支付五十年租金,且三十年租期无法律保障,合同双方权益显著不平衡。公证一般会向不利方充分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