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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家庭财产分配 > 姑姑早于爷爷去世,姑姑的子女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姑姑早于爷爷去世,姑姑的子女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2021-12-21 10:57:28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1859


问:爷爷今年过世,没有留下遗嘱,姑姑去世有些年了,请问爷爷的遗产姑姑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无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还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姑姑的子女有权依据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爷爷遗产中本应由姑姑继承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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