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公证收费中(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百分之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百分之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百分之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百分之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百分之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百分之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注:不同地区的不同的公证处收费略有区别,具体请以公证员的答复为准。
参考:公证处收费标准及相关依据
附:
一般情况下:赠与可能产生的费用如下:
1、税费
直系亲属赠与:印花税契税,约3.1%;
非直系亲属赠与:增值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最高可达29.7%。
影响因素:赠与人与受赠人是否系直系亲属关系,所赠房产年限、房屋登记用途。
对今后处置的影响:受赠人系直系亲属的情况下,接受赠与后再出售该房产,若名下还有其他住房则可能产生20%个人所得税。
2、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
可能有,约1.5%,
影响因素:主要看土地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
3、登记工本费
住宅:80元/本;非住宅:550元/本。
4、公证费
可自由选择是否进行公证。若选择办理公证会产生相应的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