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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 房屋租赁合同超过20年能否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超过20年能否公证?

2020-04-14 10:25:32
来源: 公证云
浏览量: 2203


    一外商租赁我县一单位楼房,约定租赁50年,要求公证。然而公证处告诉他法律规定是20年,要求他修改合同,他不同意,仍坚持50年,因为他50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了。这样的合同可以公证吗?


解析


一、租期问题。《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故,公证机构在告知上述法律结果并在公证词中载明保留意见后,可以进行公证。因为超过部分无效,不会影响合同整体效力。

二、关于租金。租金支付不符合交易习惯;一次性支付五十年租金,且三十年租期无法律保障,合同双方权益显著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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