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络数据分析显示,截止至2019年1月淘宝商家数量已达980万家,已是及其普遍的存在。那么,淘宝店作为财产之一,该如何继承呢,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需要什么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建议使用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继承事务格式的亲属关系公证,如当事人不愿意办则只能让其自行联系看能否个案采用派出所户籍档案证明);
3、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声明书公证或协议公证书;
4、其它:如经公证的遗嘱。
1、淘宝目前接受的店铺受让人应当是16-70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线上虚拟权利(注册登录带来的经营权利等)与线下实体权利(该店已售或待售商品)分开处理;前者可通过声明或协议公证方式处理(淘宝公司亦未否定继承公证书),后者可出具清点保全公证书或实体商品的继承公证书。
3、由于淘宝店铺法律属性未定,司法实践中分歧较多,且店铺的标的价值不确定,故办理时尽可能回避法律定性何种权利或何种行为(故一般不建议出具有关“店铺经营权”、“店铺登录权”、“店铺注册权”或“店铺所有权”的“继承”公证)。
4、关于原店铺注册人是否享有店铺权利的证明,淘宝公司一般不会出具(可能会出具电子版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可通过让当事人使用用户名与密码(至少证明他们已具有正常手段登陆的权限)登陆,对支付宝或淘宝有关人名、身份信息(身份证信息通常只有部分显示)进行核验。
5、关于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我们建议涉及较为复杂继承关系的,公证机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涉外、涉港澳台继承事务格式)以梳理相互关系。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需前往公证机构对店铺做声明表态。
6、关于店铺系夫妻存续期间注册的问题。通常,在配偶存活的情况下,由配偶发表声明即可,不会对操作产生什么实质影响;但配偶先死亡的,是否涉及“夫妻共有”则对实际操作影响相对较大。淘宝个人店铺至今只允许个人注册登记,且其信誉往往与支付宝、阿里贷款以及芝麻个人信用评分有一定程度的联系。即使法院裁判也需将其判给某一个人。如果让配偶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到场对当事人来讲负担较重,而且此类问题发生风险的概率估计也不大。故我们认为:一方面,对这个问题我们仍同样尽量回避正面定性;另一方面,全部到场发表声明固然是最佳方案,但是如全部到场却有困难的也不必强求(如配偶方法定继承人不到场的,建议向受让人告知不到场可能产生纠纷的后果,并告知产生纠纷的处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