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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指南 >家庭财产分配 >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1-07-05 10:22:38
来源: 公证学苑
浏览量: 2582


房主去世了 ,生前有一套房子。房主家庭情况,房主生前未婚未育,没有其他子女。房主得父母均健在。现:房主的姐姐想要继承这套房子。房主的父母放弃后,姐姐能(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子吗?


答复: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无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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